路透:有證據 中共付費5台媒作紅色宣傳
⏩有臺媒收受陸方金錢對臺進行宣傳,如為屬實,涉及違反我方相關法令,將由檢調及相關主管機關進行調查,涉及相關法令如下:
(一) 國家安全法第2條之1,不得為境外敵對勢力進行資助、操緃等行為,將由檢調查處。
(二) 如涉陸資違法在台投資設立公司,違反兩岸條例第73條、第93條之1。
(三) 如涉傳播假新聞,散布不實訊息企圖影響選舉、食安等,違反選罷法、食品安全法規等。
(四) 如涉廣電媒體平臺報導內容不實,違反廣電法等。
(五) 如涉置入性廣告報導中共政治宣傳,違反兩岸條例第34條。
(六) 如涉未經許可與中共黨政軍進行合作行為,違反兩岸條例第33條之1。
http://www.ntdtv.com.tw/b5/20190809/video/251483.html?LINE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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