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9月26日 星期日

★★★【侵入住居罪】:台灣🇹🇼中華民國刑法,第 306 條:第1項、「無故侵入他人住宅、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。」第2項、「無故隱匿其內,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,亦同。」⏩法務部,全國法規資料庫:


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Single.aspx?flno=306&pcode=C0000001



4 則留言:

  1. 這法條很實用,有人無故侵入自家附連圍繞土地,對方也算侵入住居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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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重點是「無故」二字,是對方的犯罪構成要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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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🌸 Presence 🌸:

    拜票的太可怕了,剛剛直接來拍門,我想說是誰,結果門沒鎖,他們自己開門,傻眼了😵‍💫😵‍💫😵‍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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